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_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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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重点监管资金严禁用于归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到,重点监管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施工进度款、设备材料款,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住宅及商业类重点监管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监管项目正负零(工程形象进度)至首次不动产登记期间产生的费用,车好了吧!

西安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重点监管资金严禁用于归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保障商品房项目后面会介绍。 第二章监管银行选择及监管协议签订第五条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人行西安分行、银保监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银行资信状况后面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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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 主体结构验收前不得超50%观点网讯:12月13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重点监管额度是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的资金额度,根据商品房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确定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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